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数字贸易作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已成为拉动经济复苏的强劲引擎。我省拥有海量数据资源、雄厚数字科技基础、特色数据创新发展平台和丰富的数字应用场景,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但我省数字贸易规模不大,缺乏龙头企业,数字技术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产品贸易和数据贸易等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发展缓慢。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增强数字经济内生动力,对于加快贸易强国建设、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意义重大。
一、加快建设“向北开放新高地”数字自贸试验区。依托“中国云谷”和黑龙江空间地理信息产业园,打造示范区“核心区”。争取数据分类监管政策,开展商务数据跨境自由流动试点。设立数据交易所,建设数据交易市场。设立数据资产评估登记中心,建设数据资产评估运营节点。设立数据资产交易中心,开展第三方认证、定价和合约业务。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推进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建设国家级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吸引国际数字贸易服务头部企业在龙江设立区域总部,打造跨境数据流通服务基地。依托中俄博览会,举办向北开放数字贸易博览会,培育“数字孪生”云展会。
二、加快发展数字交付服务贸易。依托哈工大、哈大齐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数字贸易研发创新和示范应用基地,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做大数字技术贸易。依托哈大齐牡数字经济示范带,与自贸区、综保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联动,培育数字贸易集群,做大数字服务贸易。依托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等载体,建设数字产品制造中心,打造哈大齐牡数字贸易示范带,做大数字产品贸易。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国内外可交易、可流通,开发数据衍生产品、技术服务,做大数据贸易。
三、加快发展跨境电商。依托3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跨境电商、跨境贸易金融、保税贸易、保税服务,打造数字贸易集聚区。完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实现与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对跨境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政策先行先试。聚焦B2B2C、B2B,完善9810、9710监管方式和配套政策。创新跨境电商业态,争取进口正面清单扩增、购买限额提高和医药等准入管理试点。加快国际快递网络建设,争取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下放试点。拓展海外仓布局,吸引亚马逊、抖音、快手、京东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和结算分中心。
四、加快建设智慧口岸群。充分释放边境自贸片区、综保区、口岸、互市贸易区等功能,发展数据跨境交易、数字资产融通、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等数字贸易新业态。建设智慧报关服务系统,推进港口、货代、报关行、承运人、监管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国际“同传”。将服务贸易纳入“单一窗口”管理,打造数字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