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概念十分火热,但也鱼龙混杂,一些企业挂羊头卖狗肉,卖肉夹馍的都说自己是搞大数据的。大数据只有经过提炼,产生应用价值的数据,才叫大数据。面对一大堆数据时,首先要问两个问题:一是这些数据来源于哪里?二是价值在哪里?如果解决不了这两个问题,就算不上大数据。“大数据绝对忽悠不了,也非一天能建成的。”先不要着急应用,多花一些时间建立模型,经过反复验证之后,再拿出来应用。有价值的数据,相对较少,或者隐藏较深,需要不断深入的去挖掘。而且,还要具备提炼数据的方法和能力,如果挖到了金矿,不懂冶金术,价值就无法体现。
2014年“大数据”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陆续颁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战略指导意见。从政府层面来说,大数据的包容性将打开政府各部门间、政府与市民间的边界,信息孤岛现象大幅削减,数据共享成为可能。
当前对推进大数据应用,还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因素:
一是政府职能部门缺乏“大数据”意识,数据孤岛现象较明显。我国已有的数据资源还存在标准化、准确性、完整性低、利用价值不高的问题。各级政府信息化系统建设往往缺少统一规划,统一的标准,往往容易形成“信息孤岛”,不仅各部门之间数据相互割据,难以共享,甚至同一部门内部的数据也是相互孤立,极大的阻碍了数据有效利用。
二是现阶段大数据使用的安全性保障与相关法律的制定尚落后于社会对大数据应用的迫切需求。用户隐私和安全性问题一直是大数据应用难以绕开的一个问题,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则不仅会影响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而且会伤及社会基本理念和公民权利。
三是数据挖掘利用尚不足。我省各部门积累的大量数据,目前多为闲置状态,一则缺乏能够挖掘这些数据价值的人才,因传统信息化建设人才不了解数据开发利用方法;二则欲开发这些数据的组织或个人不知找哪些组织对接;三则商业模式有待探索,数据是完全不同于传统工业品的资产,可以无数次重复利用,数据转让、数据定价、数据开发和数据利用的模式均有待探索。
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设黑龙江省政府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要开发建设各类政府大数据专题应用,需要有统一的指导、整体的规划,更要有跨部门、跨系统、跨平台获取数据的支撑渠道。为此,我省应基于已有的省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优先建设政府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政府大数据的数据标准管理规范、数据质量完善保障机制和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建设政府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应对人口、法人、房屋、城市部件等公共基础信息进行数据整体规划,形成决策支持所需要的智能化、主动化、动态化的大数据分析环境。同时结合全省正在推广的网格化管理,能够及时了解公众服务的需求,动态掌握实有人口、法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分布情况。因此,运用大数据理念挖掘数据背后的规律,为各部门制定公共管理服务政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二、优先发展基于旅游大数据的特色应用
旅游是黑龙江省的优势支柱产业,将把冰雪旅游、生态旅游打造成国内首屈一指的旅游产品,有效提升边境旅游、文化旅游、极地旅游等三大特色旅游产品品牌。每年超过百万人次的游客,促使各方面的旅游相关信息数据快速增长,因此,旅游成为最适合我省发展大数据应用的领域。依托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数据目录聚合政府、企业、网络三方面信息,建立旅游数据共享交换目录和旅游信息主题库。
同时,利用大数据可建立企业信用评分机制平台,方便用户查询,能够大大提高旅游服务机构的自律,是提高我省旅游业在全国的声誉和影响力。
结合大数据分析,更加精确地组织市场,根据客户需求细分人群。利用大数据使组织能够对人群进行非常具体的细分,以便引导消费。
三、构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社会诚信体系
以诚信基础数据库为支撑,做好信用基本信息、信用行为采集、记录、申报工作等,逐步完善健全由法人信用、政务信用、个人信用的龙江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政府内部掌握的诚信数据,也需要进行深入的数据挖掘和关联比对。例如法人信用数据挖掘的范围,除了能反应法人基本信息的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还应当考虑企业近期社保缴费是否欠缴、刑事行政处罚记录、企业贷款是否按时还贷、近期车辆是否存在交通违章记录、是否有严重经济犯罪行为(法院记录)等。
四、建设宏观经济大数据,服务特色经济发展
目前省统计局和有关部门所积累的经济发展数据已有一定规模,但巨量的经济数据仍分散在各个部门相对孤立的信息系统中。因此构建一个宏观经济大数据平台,可以协助决策者更加科学地进行决策,通过大数据的自动处理数据提取、数据共享。依托该平台开展突显龙江特色的宏观经济分析,如生态环境与旅游经济发展分析、农业经济分析、旅游经济分析、免税高端零售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