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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带动农村产业兴旺的提案
日期:2020-11-25 | 浏览次数:


品牌建设是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我省是全国第一农业大省,辖区广大,地方特色农产品、山特产品种类繁多,目前已有五常大米、庆安大米、九三大豆、东宁黑木耳等区域公用品牌获得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殊荣。作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点,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可以有效整合农业品牌资源,快速提升农产品知名度、竞争力和附加值,推动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品牌农产品在县域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对乡村产业的带动作用将日益凸显。

然而,目前我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1、我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弱

我省农业品牌呈现“多而散、小而弱”特征。截止2018年,我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0余个,数量多,但叫好卖座的农产品较少。2017年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百强排行中,仅有五常大米、寒地黑土等5个品牌上榜。

2、对区域公用品牌缺乏整体的系统谋划

我省虽已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指导政策,但对于区域公共品牌的培养扶持缺乏系统谋划与顶层设计。成熟的区域公用品牌应具备的价值体系、符号体系、传播体系均未成形,品牌的文化内涵不足问题特别突出,品牌发展也没有长远的规划作为支撑。

3、对区域公用品牌缺乏规范管理

各地对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比较重视,但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打造、授权、监督、管理仍然滞后,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授权与退出机制。

建议:

1、尽快开展科学谋划与顶层设计

立足黑龙江丰富农业资源,充分发挥优良的生态环境、丰富的品种资源、特色的优势产业、发达的市场基础等比较优势,坚持高点定位,按照“一个优势区域、一个公用品牌、一套标准体系”的产业发展思路,抓紧出台中长期的《黑龙江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科学规划、整合品牌、严控品质,逐步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构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龙江模式”,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带动乡村产业兴旺的良好态势。

2、加快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认定和评价机制

建立系统的区域品牌农产品评价体系,尽快制定《黑龙江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办法》,明确省级区域品牌、市级区域品牌和县级区域品牌三个类别评选标准,建立黑龙江“龙字号”品牌农产品目录。完善我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评(认)定机制和管理办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认定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农产品区域品牌评优和推介活动,形成积极向上的农业区域品牌竞争态势。

3、加快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机制

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办法、保护细则和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区域公用品牌年度审查、动态抽查、公众监督等办法,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区域公用品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健康发展。建立农产品区域品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把遵守行业规范、产品质量高、企业信誉好的生产经营者列入红名单,并设置“良心企业编码”,以此形成“良心企业联盟”,在对外宣传推介、农业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对不遵守行业规范的生产经营者,经发现或被举报并核实后列入黑名单,在享受农业优惠政策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4、启动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训工程

推广普及公用品牌理念,努力营造有利于培育公用品牌战略推进的社会氛围。依托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采取普惠式轮训与精准式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创建区域品牌培训工程,培训各级农业部门的管理人员、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负责人、专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推进“农业区域品牌”理念深入人心。

5、打造和提升一批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重点打造“寒地黑土”、“五常大米”、“庆安大米”等几个较为成熟的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扩大影响力。以省级区域品牌标准全面提升一批品牌价值较高、影响力较大、较具龙江特色的区域品牌。在机场、港口码头、高铁、高速路等投放广告,加大平面和网络媒体宣传力度,通过跨区域展会、电商等渠道,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立得住、卖得好的“龙字号”农业区域品牌,以此为突破口,提高黑龙江省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