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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绍敏宣讲新修订政协章程摘要㈠: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
来源:黑龙江政协公众号 | 日期:2023-04-07 | 浏览次数:

从实践发展看,201812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首次提出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政协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20199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大家团结起来,思想引领、凝聚共识就必不可少,要求人民政协“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全国政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围绕“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20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责任担当、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日益彰显。

从中央文件看,2019年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后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在坚持做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的同时,把凝聚共识作为政协重要职能。”

从章程表述看,“凝聚共识”是放到职能这部分里面,接着原有三项职能来写的。之所以没有采用“凝聚共识”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相并列的方式,而采用了“贯穿”这一提法,我理解,正说明凝聚共识具有“关键环节”的重要性、“主线引领”的导向性和“内涵渗透”的融合性,如果简单地把凝聚共识与其他三项职能并列表述,反而降低了其地位、遮蔽了其特征、影响了其落实。